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ñ 符號代表旮旯區塊鏈的 NFT 原生功能 - Naming Service

FB6. 2013年談 Ripple,二維碼錢包,ASIC 礦工,海盜

2013年11月21日 : [ 臉書原文 ]
2013年11月22日 : [ 臉書原文 ]
2013年10月31日 : [ 臉書原文 ]
2013年11月8日 : [ 臉書原文 ]
2013年12月3日 : [ 臉書原文 ]
2013年12月16日 : [ 臉書原文 ]

2013年11月21日
        Bitcoin 開始在 馬國內得到關注,熱起來的東西得當心。自由貨幣概念是理想,不要做比特幣奴隸就別炒別賭,有興趣挖金就可以玩玩,喜歡網上購物的也許可以換一點點來購物,畢竟貨幣的任務就是讓物物交換更順暢。

2013年11月22日
這應該是我第一次在 FB 寫關於 Bitcoin mining。後來,我買了兩支 USB ASIC 挖金卡,沒料到 Bitcoin剛好來一輪大狂漲,現在連這 USB 卡價格都翻一倍。Bitcoin Mining 設備研發公司, KnCMiner 在漲到 USD336 時,4 天內賣出 3 百萬美元的挖金產品。

2013年11月22日
貨幣 2.0 的 ATM 機器開始了。目前,島國已經有收 Bitcoin 的零售商店。收 Bitcoin 的好處是無需支付任何銀行費用,客服只需要有一台內置 Bitcoin 錢包 App 的手機, 商家只需一張印有錢包地址的方塊條碼 A4 紙掛在櫃檯前,就可以收錢了。(沒有政府干涉下,這種概念是一個非常方便的貨幣,據說銀行服務落後的國家,比如 肯亞,人們用這種服務為手機加額是很普遍的事。)

2013年11月8日
對 BTC 要另眼相看,不再是 "沒讀書",是 Bitcoin。 WordPress, Reddit 和 百度 已經接受比特幣(BTC)為交易貨幣。人氣造就出來的貨幣,比特幣提供了一個透明的貨幣平台,它可以免去任人胡亂印鈔票宰割的現象。 現在是講究自由的時代,貨幣自由概念就由比特幣開始。不能因 "絲綢之路網站" 運用了比特幣的自由來販賣違禁品,而抹殺了比特幣的自由,就如毒販用現金交易那樣,沒理由去禁用現金。我被比特幣的自由概念深深吸引, 也開始學人家"挖金",所謂 "挖金",其實是為比特幣用戶之間做收送比特幣的運算,算到答案的,整個比特幣網絡會為你的功勞給你一點點酬勞,規律化製造出新的比特幣來分派給挖金機器,代替了傳統貨幣印鈔票的制度。 我是 just for fun 的挖金者,挖了兩個星期,到目前為止才得到 0.007 個 Bitcoin,等於 USD2.17 (今日報價), 如果認真是虧電費的玩意兒,為的是自由概念,盡一小份網民的力量,希望各國機關高抬貴手, 讓比特幣繼續自由流動下去。

2013年12月3日
來介紹一個 2013 新的 STARTUP, https://ripple.com/ 一個類似比特幣的網絡交易貨幣。比特幣開發者是個謎,開荒者持有多少比特幣也難以估計,而 ripple 有大資本家投資, 有世界頂尖的科技人才開發軟件和行銷。除了以上兩點,最大的不同處是 ripple 沒有公開讓人挖礦,1B 的 ripples 只在 其官方內部自己慢慢挖(實際速度沒人知道), 然後才讓那些貢獻電腦資源去做某些大型網絡計算的用戶獲取。我個人觀察,ripple 官方完全控制了挖礦資源,如果炒家花錢去炒只會讓 ripple 官方獲利, 有規劃地讓 ripple 升值應該會在 ripple 官方的盤算中。有大資本家做後台,增加了用戶的信心,但卻失去了一部分的自由。總結,這貨幣雖然 Open Source 但不自由。Ripple 官方管理妥當下, 這應該會是一個蠻理想的網絡交易貨幣,值得玩家貢獻一些電腦運算能力去換取。

2013年12月16日
歷史中的加勒比海海盜,是西班牙人去美洲搶部落的金銀珠寶,回航時在加勒比海和大西洋的風險是遇到葡萄牙人和荷蘭人海盜,葡萄牙人和荷蘭人海盜,還有西班牙人強盜如果一切順利回航時, 在靠近歐陸時最大風險是遇到維京人海盜,維京人搶到後,就是金銀珠寶登陸,本來也用不著,但他們通過英皇室暗地裡疏通,就可以在不列顛享受財富帶來的榮華富貴。(我自己綜合各方面的故事。)

現代,索馬裡海盜出海"賺"來的錢,對執行海盜任務的人而言只不過是一堆廢紙,但他們又逼不得已必需去搶。在索馬裡陸地上,軍事力量才是王道,幾百萬美金也難買榮華富貴, 轉一手就落入軍火商手中了。 (看了 Captain Phillips 戲,我的理解差不多就是這樣。)

【回顧解說】
        這個時期中國大媽大買比特幣,我自己分析,主要觸發點是香港李生投資在一間比特幣冷藏儲存處理初創的新聞被美國主流媒體報導, 大媽『跟投』李生,大媽懂美國媒體不是搜狐百度微博等等等。

        我當時就有貨幣 2.0 的概念,開始在新加坡門市店看到二維碼白紙可以取代終端機,當時這種機制是比特幣獨用。

        我有參與初始 Ripple 協議下的假假的挖礦,貢獻硬件運算能力給某些機構換取 XRP ,當時我對 Ripple 挖礦還有一點誤解,其實 Ripple 是不必挖礦(POW)或 PoS 來維持帳目安全。 記得當年 Ripple 官網雄心萬丈,號稱一年後只有 Ripple 自己論述上的 distributed ledger,其它 blockchain 技術會成為歷史,如今我無法要查找出當年偉論, 但凡讀過後留下的深刻印象,必定有其出位的理由。如今 Ripple 也取用 Blockchain 一詞,本來其官網是不會用上這個非正式英文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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